各学习中心:
现转发《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5〕2号)文件,请认真学习并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学生。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已启动,如果有学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请依照文件要求执行。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毕业,毕业论文通过分部终审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生。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国开学位〔20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针对24秋申请学位被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会退回的论文必须在本学期再次提交申请,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四、材料上报要求
1. 2025年5月9日前,学习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材料通过国开“一平台”(https://iam.pt.ouchn.cn/)教务系统提交至分部。分部将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要求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初检,论文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30%。并组织召开南京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会议,对拟上报论文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学位论文方可上报至国开总部终审。
2. 本季无需报送论文和评审表纸质材料,平台上传的论文电子稿“声明”页需插入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仍需提交纸质《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3. 各学习中心需在上报材料前对照附件3“论文常见问题”核对学生论文行文规范程度、评审表各处签字是否完整(必需手签),需严格执行指导教师与答辩小组成员不兼容制度。学位论文排版需按照国开25春学位授予工作通知文件中的附件4执行。
五、关于24秋国开学士学位授予情况通报
24秋南京分部学位申请14人,申请率3.20%,分委会退回5人,学位授予通过率64.29%。
在《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开学位函[2025]1号)文件中,国家开放大学罗列出了遇到的学位工作相关问题,请各学习中心加强学习引以为戒。南京分部也将在后续各类督查、教学检查等环节加强监督工作。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5〕2号)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开学位函[2025]1号)
附件3:论文常见问题
附件4:“手把手教你排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直播课回放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l/4Rrr0hyVdsnP
南京开放大学继续教育中心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 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