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系统办学评估参评学习中心
报送整改报告的通知
第二批系统办学评估参评学习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开放教育第一批系统办学实地评估反馈意见的通知》(宁开大[2022]23号)文件精神,各学习中心须根据评估反馈意见,结合实地评估时的现场反馈意见,深入分析评估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并撰写整改报告。
请各学习中心于12月8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整改报告扫描版发至邮箱2022022@ncc.edu.cn。
继续教育中心
2022年11月8日
发布者:黄安琪发布时间:2022-11-08浏览次数: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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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整改报告的通知
第二批系统办学评估参评学习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开放教育第一批系统办学实地评估反馈意见的通知》(宁开大[2022]23号)文件精神,各学习中心须根据评估反馈意见,结合实地评估时的现场反馈意见,深入分析评估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并撰写整改报告。
请各学习中心于12月8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整改报告扫描版发至邮箱2022022@ncc.edu.cn。
继续教育中心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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