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综合实践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叶明珠发布时间:2022-06-11浏览次数:1106

各学习中心:

结合实地评估,各学习中心需整理20~22春相关资料,展示按照各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版)执行的具体过程。

学习中心每学期应完成:

一、毕业实践环节

1. 及时接收并转发分部启动、组织、反馈等各类通知(网页、微信公众号、QQ群通知等);

2. 成立综合实践工作领导小组;

3. 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工作计划;

4. 选聘的指导教师资质及其工作量;

5. 学生课题审批情况;

6. 指导教师指导过程记录(专科填写《南京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本科学生填写评审表,指导记录需避免格式化);

7. 如组织答辩,填报“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答辩时间安排及答辩教师审批表”;

8. 答辩环节组织过程记录(如现场照片、宣传报道、图片照片等);

9. 终审结束后发布成绩的相关通知;

10. 对于市校终审意见结果及时向指导教师及学生通知反馈及整改情况。

二、社会实践环节

1. 制定本单位社会实践工作计划;

2. 按社会实践完成方式分:

(1) 实践报告:内容应包括实践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等

(2) 需要借助虚拟仿真实训软件:机房使用签到记录、指导教师指导现场照片等;此项涉及会计学本科、工商管理本科。

(3) 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设备展示和使用签到记录、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署的协议、基地教学活动开展的图片或相关宣传报道等。

3. 指导教师成绩评定情况;

4. 20~22春学生社会实践报告进行抽查。

 

继续教育中心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