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招生广告发布自查及违法违规线索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开招函〔2021〕1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开放教育招生广告发布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广告内容的规范性
请各学习中心对2019年春季学期至2021年秋季学期发布的招生广告内容进行自查。
1.核查已发布招生广告中是否按照国开要求明确标注相应内容,特别是有关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分部招生网站地址、学习中心招生网站地址(如学习中心没有招生网址可以不在招生广告中列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
2.核查已发布招生广告中是否有虚假违规内容和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无需学习”“无需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
二、招生广告自查结果的报送
请各学习中心将2019年春季学期至2021年秋季学期发布的招生广告进行汇总,填写《开放教育招生广告发布自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主要包括网站、公众号和纸质广告的清晰截图或照片等材料。每条广告的详细材料的纸质版按照顺序附在《汇总表》后面;电子版集中存入一个文件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自查排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体例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同附件1于2021年11月19日前报送招生办公室。汇总表的材料文件夹和自查报告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版)做成一个压缩包发至0346@njou.edu.cn。
联 系 人:王兆荟
联系电话:025-82212188
附件:1.开放教育招生广告发布自查结果汇总表
2.自查报告体例
南京开放大学
继续教育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
开放教育招生广告发布自查结果汇总表
学习中心(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广告发布类型 | 19春 | 19秋 | 20春 | 20秋 | 21春 | 21秋 | 自查结果 |
1 | 网站(请注明网址,APP发布请注明软件名称) | |||||||
2 | 微信公众号(请注明公众号名称)或朋友圈 | |||||||
3 | 纸质、实物等 |
注:请将每季发布广告的清晰照片或截图按照表格填报顺序逐一附后,若该项无请填写“无”。
附件2
自查报告体例
第一部分:自查工作概述
主要包括采取哪些主要措施进行了自查排查。
第二部分:广告内容规范性的自查结果
主要包括2019年春季学期至2021年秋季学期发布的招生广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