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和“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
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直属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9〕14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9〕17号)及《关于印发<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宁电大〔201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系统启动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和“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1.“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范围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9〕14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9〕17号)执行; “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范围按照《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2.“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希望的田野”奖学金每生奖励1000元,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每生奖励500元,由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专项拨款。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及程序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9〕14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9〕17号)、《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执行执行。
其中,所推荐的国家开放大学级别各项奖学金候选人需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且本专业课程平均分均不低于70分;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30%以上的课程学分。
所推荐的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候选人需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3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且本专业课程平均分均不低于70分;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20%以上的课程学分。
三、推荐名额
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和“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送材料
为保证奖学金工作顺利开展,各学习中心需向南京电大教务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3.2019年度“希望的田野” 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
4.2019年度“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5.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打印)。
6.奖学金候选人的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申请表照片位置)。
7.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8.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特别优秀候选人材料。各学习中心从“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中选择1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将上述材料,连同事迹介绍和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等材料(注: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市校教务处。事迹介绍在2000字左右,主要包括: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国家开放大学将对特别优秀的获奖学生事迹进行重点宣传。
材料1、2、3、4、5、6、7(含5寸生活照)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7电子版须为原件扫描件。
五、防疫期间工作进度及要求
各学习中心应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认真把关,严格审核。鉴于当前仍处于防疫期间,建议各学习中心开展初审时,仅收取学生发送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将初审通过的候选人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4月20日前发至电子邮箱:343419762@qq.com。待市校组织复审并公示结束后,再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3.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4.2019年度“希望的田野” 奖学金申请表
5.2019年度“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和“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