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20浏览次数:2249

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校、教学点,直属学院:

近期,国家开放大学下发了《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2018]003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点认真学习,并将通知精神告知学生,目前国家开放大学所有本科专业都已经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如果有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请依照文件精神执行。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对象:将于20187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符合条件的20167月至20181月的本科(专科起点)毕业生也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和合作高校的学位,只能选择其一,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

四、2018530日前,教学点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的相关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并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新系统(jw.ouchn.edu.cn)的学位论文管理模块,将拟申请学位学生的论文提交至市校,市校将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要求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初检,论文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30%

六、2018530日前,教学点组织学生申请学位,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名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至市校,并报送学士学位申请表(二份)、学位论文(一份)和学位论文评审表(二份)等纸质材料。

  

  

  

                  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

教务处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